在中国有一句古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些古话既然能够流传至今当然是有道理的,我们一开始都是有父亲的一颗精子和母亲的一颗卵子结合慢慢的分裂成长就变成了自己现在的样子,这个问题实际上在现实当中遇到的并不多,本身到了现在弃婴的人已经很少了,而且弃婴后后期相认的几率也非常的小,真当相认后后期生母的抚养问题确实成了让人头疼的问题。
这句话实际上说的父母是生且养孩子的父母,首先自己就是拥有其基因,而且后期也保证了孩子的生活让孩子成长起来,这样在后期抚养自己的父母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如果其并没有对孩子进行抚养,在我看来是不需要履行自己的抚养父母的义务的,身上虽然拥有着其父母的基因,但是后期却没有履行义务将孩子抚养成人,那同样孩子也不必要的去履行衣服将父母抚养终老,现在在抚养的问题上本来就是应该这样,在孩子和父母上就像是有着一种约定一样,父母给你抚养大,孩子给父母送至终老,如果有一方毁约的话,那另外一方的约定也自然的无效了。
再者说了,一生下来就抛弃孩子的父母,那孩子又会对其有什么感情?可能就只有憎恨了吧,憎恨其为什么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就抛弃他,有怎么会想要在生父母老去的时候去抚养他们呢?在孩子的眼中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有生父母这样的人,因为在他们的记忆当中养父母就是他们的亲生父母,他们给了孩子吃的穿的,让孩子长大成人,我确实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定的,但是就从道德来说,本来就不应该去履行那种义务。
有很多的人都有养宠物的习惯,宠物当然不是自己的亲生的,毕竟种族不同,但是很多的人都把自己的宠物叫做儿子或者女儿,当宠物死去的时候也会很伤心,毕竟是看着它一路长大的,一直到老去。宠物们当然也是把它们的主人当做是父母,是主人给了他们生活的地方,让它们衣食无忧,直到他们死去。宠物不也和孩子一样么,主人就是它们的养父母,他们也应该去做到为父母去履行自己所能做到的事情。
如果我是生长在这种的家庭中的话,我同样的不会去瞻仰我的生父母,我没义务更不会出现道德上的不对,我只会对爱我的人付出我自己的爱。
如果父母只是生你,但并没有养育你,等到他们老了,即便是作为名义上的父母,我们也有义务赡养他们,毕竟他们也是赋予我们生命的人。没有他们,也不能造就我们今天的自己。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一想到那些抛弃自己孩子的父母,我就觉得他们是世界上最无情最自私的人。即便是有千万个身不由己,有什么困难是不能克服的呢,非要以抛弃自己的孩子为代价。我相信没有几个父母会冷血到不爱自己的孩子,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怎会不疼呢?那些抛弃孩子的父母大多是来自于农村或贫苦地区,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无法抚养孩子长大,才不得不忍痛割爱,或许他们相信会有善良的人们去领养他们,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从小被父母抛弃的孩子必然不会像正常孩子那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父母的抛弃他们会从小就缺乏安全感,他们的脑海中也会想象自己的亲生父母长什么样?他们住在哪里?更不解的应该是为什么他们这么狠心要抛弃我?即便是这些孤儿有很爱他们的养父母,也不会有在爸妈的庇护下长大的孩子那样幸福。抛弃孩子的那些父母永远不会体会的到他们给自己的孩子带来的是多么大的痛苦。家庭条件不好能怎么样?富有富的养法,穷有穷的养法。相比于给孩子精神上造成的缺失,生活条件的拮据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没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因为爱大于一切,亲情大于一切。
这个话题是说父母只生我,但是没有养我,我有没有义务去瞻仰他,我觉得是这样,首先是义务的定义,这个东西是和权利相对应的,也就说你获得了什么样的权利,你要为这个社会去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如果说我的父母,只是给了我这个生命,但是却没有在这个孩子最艰难的这个时刻,没有任何生存能力的情况下去养,没有给我童年重要时刻该给的爱。我觉得将来子女是没有义务的,因为义务的话是一个很严肃的事儿,子女有这个权利去选择是否去赡养,就是不赡养,也是没有问题的,我觉得是这样的。我也想了解一下当初为什么父母没有养孩子啊?如果说是一些当时经济的问题就是父母的经济状况非常非常的不好,然后所以说没有办法养我将我遗弃了,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可能说我是比较难原谅他们。如果另外一种就是如果父母说把我去送给别人家,但从他们当时放弃我的时候开始。我觉得他们已经跟我就是割清了这个界限,所以说我没有义务去赡养他们,然后如果说他们真的是在年老的时候过得非常不好,要看我自己的情况,如果觉得自己过的还不错的话,如果我愿意去接受他们,我会愿意给他们一些经济上的帮助,让他们过的好一些,但是我不想去赡养他们就是说把这个当成一种义务和责任来做。那样对于子女来说不太公平我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