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的术语

如题所述

定义 definition 描述一个概念,并区别于其他相关概念的表述。(来源:《GB/T15237.1-2000术语工作 词汇 第1部分:理论与应用》3.3.1 定义)
定义是认识主体使用判断或命题的语言逻辑形式,确定一个认识对象或事物在有关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中的位置和界限,使这个认识对象或事物从有关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中彰显出来的认识行为。
“定义”作为一个词语,它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具有不同的词性、含义和语法功能。“定义“作为动词使用时,它的词面含义是确定(认识对象或事物的)意义,是指人类的判断认识行为。“定义”作为名词使用时,它的词面含义是指(认识对象或事物具有的)确定的含义、位置、界限和规定。
人们相互交流必须对某些名称和术语有共同的认识才能进行。为此,就要对名称和术语的含义加以描述,作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是给出它们的定义(Definition)。
定义是通过列出一个事物或者一个物件的基本属性来描写或者规范一个词或者一个概念的意义。被定义的事物或者物件叫做被定义项,其定义叫做定义项。
定义:对于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所作的确切表述。最有代表性的定义是“种差+属”定义,即把某一概念包含在它的属概念中,并揭示它与同一个属概念下其他种概念之间的差别。 属加种差
属加种差是一种常用的定义方法,又称真实定义、实质定义。定义项是由被定义概念的邻近的属和种差所组成的定义。它的公式是:被定义项=种差+邻近的属。用属加种差方法下定义时,首先应找出被定义项邻近的属概念,即确定它属于哪一个类,然后,把被定义项所反映的对象同该属概念下的其他并列种概念进行比较,找出被定义项所反映的对象不同于其他种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即种差,最后把属和种差有机地结合起来.例如给“人”这个概念下定义,当我们对一个概念——比如“人”下定义时,首先要找到与这一概念最近的“属概念”——动物,然后我们就可以说“人是一种动物”了。这样,相对大一点的属,就是“动物”,亦称母项,相对小一点的种,就是要下定义的“人”,亦称子项。所谓种差,在这里与属概念“动物”之下的其他并列(注意,一定是要并列,属种关系是不能构成并列的)的种概念(如狼虫虎豹,鸡鸭牛羊等)所反映的对象的差别,即种差:人“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而狼虫虎豹,鸡鸭牛羊等却“不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找到了种差,人的定义也就容易了。人的定义就可表述为:“人是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 又如,我们用同样的方法给椅子下定义,首先,椅子是一种“家具”,“家居”是属概念,“椅子”是种概念。和椅子并列的家具还有桌子、床、橱柜、茶几等等,他们各有特点,各有用途。椅子和他们不同的特点就是“有靠背、有的还有扶手的,供人坐着的”,这就是种差。椅子定义表述为“是一种有靠背、有的还有扶手的供人坐着的家具。
定义的规则:(1)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外延要相应相称。比如:你不能说“人是一种能制造生产工具的生物”,这就犯了“外延过宽”的逻辑错误,因为生物还包括植物。(2)并列的概念一般不应是否定的判断。比如说“狼不是虫”,“狗不是猫”,这样说毫无意义。(3)构成属种关系的概念:如动物和人,家具和椅子,把属说成是种,如“动物是人”,“家具是椅子”必然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但可以倒过来说也即是把种说成是属如“人是动物”,“椅子是家具”肯定符合逻辑。(4)“种差”应尽可能详细确切。比如,关于人的定义最好这样说:“人是能制造复杂生产工具的动物”,“椅子是一种有靠背、有的还有扶手的供人坐着的家具。
发生定义
除了上面的“属加种差 ”定义,还有一种发生定义。
发生定义:这种定义方法实际上就是对发生过程的一种描述。当定义者受认知水平和范围的限制,难以用属加种差的方法定义认识对象时往往就会用到发生定义。比如燃烧,我们知道燃烧是一种同时产生光和热的、剧烈的氧化反应;而古代的人就可能说它是用两块干木头长时间使劲摩擦所产生的一种现象,这就是原始的、关于燃烧的发生定义。
此外,当你找不到一个概念的种概念——换句话说当这个概念“无所不包”时,这样的概念你几乎没法准确地定义它,它们一般属于哲学研究的范畴,比如:物质、质、量、度、时间、空间……
形式逻辑一般对事物相对稳定(静止)的方面进行研究;辩证逻辑学则要求在发展变化之中考察事物。 词法
为一个词或者一个表达提供一个意义相当的表达。比如将“单身汉”定义为“未婚男子”,或者将“煎”定义为在“热油中烧”。有些词如“如果”无法有效地使用其它词来同义描写,词典对这些词一般通过描写其特性的方法来给予一个定义,而不是通过提供一个相当的表达的方式。
情境
也称上下文定义。有些词无法清晰地定义,但可以通过为所有这个词出现的句子提供一个解释来为这个词做一个定义。也就是说通过使用一个不出现这个词的句子来解释这个词在这个句子里的意义。
内涵
是将一个物件与其它物件之间不同的所有特征列举出来。比如“所有小于20的质数的集合”是一个特定的集合的内涵定义。
外延
是描述一个概念或者词的外延,即这个概念或者词所包含的所有事物。
列举定义是一个特别的外延定义,它列出一个概念或者词所描写的所有的物件。列举定义只适用于有限集合,而且只有在这个集合比较小的情况下才有意义。
实物
又称直观释义或实指定义。即指定一个词所代表的物件来表达这个词的意思,或者指定数个代表性的物件来表达这个词的意思。一个例子是给某人看吉米·威尔士的图像来表示“吉米·威尔士”这个词的意思,或者给某人看数个典型的狗来说明“狗”的概念。
一个量的操作定义是这个量的测量过程。
理论
是使用一个学科的理论对一个词作一个定义,比如“米是光在真空中在1/299,792,458秒所传播的距离”。这个定义是基于狭义相对论的理论做出的定义。
本义狭义
(Definition by genus and difference)首先列出一个狭义词的广义词,然后说明这个狭义词与这个广义词中不属于这个狭义词的物件之间的区别。
递归
又称归纳定义,它是使用有意义的方式用一个词来定义这个词本身。一般来说这样的定义包括两个步骤:首先一个或数个特定的物件属于被定义项的集合X;其次所有与X中的元素有一定关系的物件,而且只有与X中的元素有这个关系的物件也属于X。比如以下为自然数的递归定义:首先1是一个自然数,其次比自然数大1的数也是自然数,所有其它数都不是自然数。在做递归定义时要小心避免循环定义。
循环
是假设别人已经对被定义项有一定的了解。比如“蛋是鸡生的卵,鸡是从蛋里孵出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循环定义。假如别人即不知道鸡是什么,又不知道蛋是什么的话这个定义毫无用处。(参见重言式)
规定性
又称规创定义或约定定义,是指将一个定义或者讨论的内容规定在一个范围内。比如有人想要解释啤酒是怎样酿的但不知道清酒是不是啤酒的一种。他可以开篇说:“我所说的啤酒仅包括用小麦酿的啤酒。”
厘定性
是对词法定义添加附加的条件来延伸词法定义中的定义,更加缩小定义的规范。
劝导性定义又名说服性定义,是指将一个词定义为一个特别观点的理由,但却保持了词法定义的形式。 要分析一个定义的好坏要注意定义的特性,其中最重要的是其外延、内涵、歧义和含糊度。
列举定义指出一定的例子来让对方认识到一个词的意义。
外延定义列举出一个词的所有元素。
内涵定义列出一个词的特征,这个定义往往比外延定义更紧凑。
比如“单身汉”这个词假如要使用外延定义来定义它的话必须将世界上上亿单身汉都列举出来,但是假如用内涵定义的话则一个单身汉首先是一名男子,其次他未婚,因此所有的单身汉是未婚男子,而且只有单身汉才是未婚男子。
对于哲学家来说一个定义的内涵比起外延要重要得多。比如我们既无法列出世界上所有的单身汉,对这样一个列表也没有兴趣。我们关心的是单身汉与非单身汉之间的区别。一个单身汉的列表无法表示一个新的人是否单身汉。
假如一个定义不明确的话有两种原因。一个定义可能模棱两可,或者含糊不清,或者两者均有。事实上大多数词即模棱两可有不明确。这并不表示这些词没有意义,即使不明确和含有多种意义的词也有其意义。
假如我们决定定义一个词或者这个词所描写的概念。假如我们确定了我们对这个词所感兴趣的方面,我们确定了一些属于这个词的物件,一些不太清楚的物件和一些边缘物件。问题在于如何定义这个词。我们希望的是定义这个词的内涵,即列出可以确定这个词的所有的和仅有的元素的特征。以下是一个有用的定义的定义:
对一个概念或者词或者词组的定义是描写其内涵,即描写其所有和仅有的元素的共有特征。其外延是所有这个概念、词或者词组包含的事务。
一些哲学家不同意这个定义的定义,他们认为,出于不同的理由,大多数概念、词汇和词组无法精确地被定义。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和威拉德·冯·奥曼·蒯因是这个意见最著名的代表人。但大多数哲学家认为定义重要的哲学概念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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