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五娘的文化现象

如题所述

“陈三五娘”是一个流传于粤东、闽南、台湾和东南亚潮人聚居地家喻户晓的民间故事。1993年,台湾东吴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研究生刘美芳发表其硕士论文《陈三五娘研究》,这是台湾继陈香的《陈三五娘研究》、林艳枝的《嘉靖本荔枝记研究》等重要著述之后对陈三五娘故事进行较全面研究的论著。
据作者介绍,该文撰写历时五年,调查的足迹遍及台湾和闽、粤二省的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潮州、汕头以及香港;参考资料100多部,其中各种论著90部,歌册、剧本、小说32部,期刊13部,音像资料27部。
剧本和音像涉及的地方剧种有梨园、高甲、潮剧、莆仙、黄梅、海丰白字、歌仔戏(芗剧)、布袋戏、纸影戏等;说唱有闽台的歌仔册、锦歌、南音、南管白字、竹马、车鼓和潮州的歌册、歌谣;小说有《荔镜传》、《绣巾缘》、《陈三五娘》、《荔镜缘新传》以及日本作家佐藤春夫的《星》;电影除大陆拍摄的梨园戏《陈三五娘》和潮剧《荔镜记》外,尚有香港的《新陈三五娘》和台湾的《益春告御状》、《陈三五娘》、《五娘思君》等;此外还有电视剧《荔镜缘》,舞台剧《现代陈三五娘》和舞剧《陈三五娘》。
1995年《潮州市文史资料》第15辑发表我市已故知名戏剧家刘管耀辑录的《荔镜春秋》,收入从明代正德之前(1521年以前)至1995年四百多年有关“陈三五娘”的大事记,这也可以说是一篇陈三五娘文化史,其中有关戏文,剧作36处,出版小说17处,歌册22处,故事3处,音像制品26处,评介、研究文章68处,演出活动68处(包括拍摄电影、电视6处)。
一个民间爱情故事,经历几百年的流播,无论其深度与广度,都远超全国的同类题材。时至当代,其故事仍在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20多年来,仅我市就先后创作潮剧《益春夜遇》、《荔镜外传》、《益春》、《荔镜后传》和近期获奖的《益春外传》,这是一个独特的文化现象。
刘美芳在《陈三五娘研究》中,对该故事的发展及各版本、各门类进行比较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陈三五娘》较之《莺莺传》中的张拱与莺莺,《花舫缘》的唐寅与秋香,更具有“人本主义的浪漫精神”和“人的觉醒”,“在意识上有反叛时代束缚的价值”。且“借由语言的共通性,它流行于泉州、漳州、莆仙、潮州,借移民扩及台湾、东南亚”。
对于“陈三五娘”这一文化现象,是否还可再作深入的考察呢?即透过这一现象研究其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根据上述资料,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考察、研究:
⒈历史上潮州与闽南的渊源关系。从两个主角分属福建的泉州和广东的潮州,人们会发现其中在历史上的密切联系。唐代,潮州曾三度归属福建管辖,而潮州管辖范围则至今漳州以下各县;宋代,大量闽籍官员到潮州主政,促进了中原文化的传播和潮州话的形成;明代,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的主要口岸潮州和泉州,其经济和人员交往更为密切。这些,应是“陈三五娘”故事产生传播的重要历史背景。
⒉据现存的资料考证,“陈三五娘”的故事产生于明代中叶,这正是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的萌芽阶段,闽南、粤东作为对外交往的窗口,民主、自由的思想影响也同样出现,并必然反映在文艺创作上,这就为什么会出千金小姐黄五娘敢于在楼上把“手帕荔枝掷分伊”,而贵公子的陈三,居然卖身为奴三年,以求能追求五娘,这些“胆大妄为”的“越轨”行为,不正是民主、自由思想的体现吗?尽管官府(如厦门)曾以“诲淫”明令禁演,但没有能够阻止其传播,这不能不说是民主思想的萌芽和影响。
⒊“陈三五娘”故事的发展,反映了中国近代二种不同思想观念的斗争,“放掉益春在半山”,“益春产子洪承畴(明末清初大汉奸)的传说和《陈三殉情》、《审陈三》等节目,反映对这一故事主要人物的批判,即违反礼教的人应受报应;而《续荔镜记》、《荔镜外传》、《益春》、《益春告御状》等则延伸故事的民主、自由思想,尤其以益春这一“卑贱人物”为主角,更强烈地反映一种草根意识。
⒋“陈三五娘”作为闽台最古老的歌仔册“四部系”,作为潮剧第一个剧本(即明嘉靖《重刊五色潮泉插科增入诗词北曲勾栏荔镜记戏文》)和“台湾歌仔戏第一剧本”(据《台湾电影戏剧史》记载),其中所涉及的人物,场景、语言、风俗和审美观等,都是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反映了一种艺术形式在诞生和形成过程的文化本质和内涵,这不仅对于研究民间艺术史有重要价值,而且必然对于地方题材的创作产生影响。
“陈三五娘”的文化现象为我们提供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要重视对俗文化的研究。
文化一般有雅俗之分,雅文化多存在于殿堂,俗文化则存在于民间,但这二种文化之间似乎没有明显的界线,所谓雅中有俗,俗中有雅。被喻为“大俗大雅”的潮州文化,其载体多数存在于民间,即通常所谓的俗文化,而恰恰这部分文化很少见之史籍记载,主要是民间的世袭流播,因此也往往易为人们所忽视。全国启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足以引起人们对于这方面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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