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招几次兵?几月份招兵?

如题所述

一年招一次兵,8-10月招兵。

我国现在实行冬季征兵制,一般是每年的8月中旬开始动员,10月开始征兵报名,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体检,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政治审查(政审),12月1日下达入伍通知书。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
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


第三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
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
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
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征集。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体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 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也可实行按地区或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县,可酌情减少或免 除征兵任务。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所在军区提出的要求,有计划地划分技术兵征集区。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 


各军区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区)、军分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 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征兵期间,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 及其他有关部门成立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乡、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第八条 征兵期间,各单位应向广大青年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
育,认真做好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报名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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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我国现在实行冬季征兵制,一般是每年的8月中旬开始动员,10月开始征兵报名,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体检,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政治审查(政审),12月1日下达入伍通知书 ,12月上旬起发放服装(如果走得晚发放也推迟),12月中旬开始运兵(分批运输新兵:12月10日-12月31日),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新兵要运完。进藏兵由于气候原因要稍微早一点,否则大雪一封山就进不去了。 新兵的批准时间,将统一填写为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也一律从12月1日起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27
两次,一是高校学子参加直招士官,报名时间在4月中旬至7月中旬。余下是冬季征兵。报名时间在10月下旬至11月初开始。
第3个回答  2013-08-27
义务兵一次,还有直招的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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