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科我学习了两个学位,都在J大学,毕业后得到的学位证写的是:XX同学在J大学完成 “B‘ 专业本科学习计划,业已毕业,符合《条例》规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双学位)。毕业证写的是:XX在本校”A’专业 四年制本科学习,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用B专业的专业报考公务员?我第一学位是化学,二学位是法律,我可不可以用法律区报考公务员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