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中考有加分吗?加多少?

如题所述

独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于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

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两种。

独生子女,是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扩展资料

中考加分规范:

(1)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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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一、独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于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

二、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两种。

三、独生子女,是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第2个回答  2008-07-05
你看下这些条件吧:
目前好象就是这样的,至于其他政策我还没看见:
一、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1、港、澳、台同胞、当地驻军子女、市级(指设区市,下同)以上劳模子女和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2、初中阶段省级科技小发明创造(含电脑制作)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3、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三好生;
4、农村一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
二、享受加3分照顾
1、初中阶段获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科单项竞赛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考生;
2、初中阶段获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考生;
3、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举办的正式文艺(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比赛和美术、书法现场比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参加全国正式文艺(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比赛集体一等奖的获得者。
4、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单项竞赛个人第二至第五名或集体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仅限短、中长跑(含跨栏)、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举重、武术、游泳、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8项,下同];
5、户口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6、驻守在边远山区、海岛和沿海突出部的军队干部子女,且在驻地学校独立初中或附设初中班学习的考生。
三、享受加5分照顾
1、初中阶段获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科单项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第一名的队员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四、其它照顾
1、烈士子女的考生享受20分照顾;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享受10分照顾。
2、台商子女考生享受10分照顾。
3、散居在福州城区(晋安区的寿山、日溪、宦溪三个乡镇除外)及县(市)城关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3分照顾;县(市)农村地区(含晋安区的寿山、日溪、宦溪三个乡镇)的考生享受5分照顾;对报考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15分照顾。

参考资料:http://www.703804.com/viewthread.php?tid=507008

第3个回答  2008-07-05
有如果父母双方都是农民职业,加10分
第4个回答  2015-11-26
中考加20分,不知道各地是否有所不同,湖南永州市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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