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一年半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如题所述

如果你需要监外执行的话请对照上述法律规定和要求提出申请,如果确实符合条件,还是可以监外执行的。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从这个规定看,监外执行有这样几个条件:

1、有严重疾病的;

2、怀孕或哺乳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有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但是,监外执行以后可能危害社会的(例如黑恶势力成员,有民愤人员)、自伤自残人员的不得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判刑一年半,如果需要监外执行的话,需要满足法律规定,也就是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当然如果是妇女怀孕或者哺乳也行。

对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出证明。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因此,具体到本案能否办理监外执行,关键要看当事人监外执行是否会引起新的麻烦,是否因民愤,以及是否为了申请监外执行而自伤自残。在没有这些情况的前提下,有一定的疾病或者女性怀孕哺乳的,一般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5-22

有期徒刑一年半的的罪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根据你题中所说判刑一年半,如果需要监外执行的话,需要满足法律规定,也就是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当然如果是妇女怀孕或者哺乳也行。对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出证明。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综上,如果你需要监外执行的话请对照上述法律规定和要求提出申请,如果确实符合条件,还是可以监外执行的。

第2个回答  2022-05-18
是可以的,不过要满足一系列的规定,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时在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第3个回答  2022-05-18
可以。这是由自己决定的,也可以直接找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并且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第4个回答  2022-05-18
如果具备了监外执行的条件,是可以去申请监外执行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