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民法院送至传票的时候,要是没有特别缘故,最好要签收,由于无论是不是签收传票,过后的司法程序仍然会照常进行,要是没有签收传票的话,随后的起诉对自身(企业)不好,积极主动应诉,防止消沉殆战。
签收传票以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送传票的人民法院去熟悉案子,由于自己是当事人,有权利查询另一方当事人对于自身的起诉书及递交的有关直接证据资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自身(企业)要应诉乃至反诉一定要对于另一方的直接证据来辩驳。
请认真查询传票上注明的下面几项内容:
(一)事由:关键有两种,开庭审理或开庭判决。开庭审理表明案子要宣布正式进行审核,或是还需要继续审核;开庭判决表明案子已经有处置结果了。
(二)法官和法院书记员:传票上面会有承办法官与法院书记员的名字和联系电话,有问题您可以主动和他们联络。
(三)日期:要按照开庭时间提早计划好工作与生活,保证准时出庭参与庭审,有特殊情况要立即和法官或是法院书记员联络。
(四)详细地址:传票上面会有法庭的详细地址和法庭序号。
请一定按传票上的日期,出庭参与案子的审理。原告没有正规依据,不出庭,人民法院可以按撤案处理。被告没有正规依据,不出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判。
不可以准时出庭参与起诉的注意事项
如果有正规依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应该在开庭前立即与法官或是法院书记员联络,是不是能推迟由人民法院确定。
有下面情况之一的,可以推迟开庭审判:
(一)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余诉讼参与人有正规依据没有出庭的;
(二)当事人暂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告知新的证人出庭,调用新的直接证据,重新鉴定、勘察,或是需要及时补充调查的;
(四)其余应该推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