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我不叫美甲店,但是继续做我的美甲生意?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被罚呀?我的难点就是工商局说是按照卫生局的要求要卫生许可证还要入档,但卫生局说按照红头文件美甲不属于监管范围。
追答理论上不会处罚。因为如果工商局想罚你,应该是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地四条第五款,超范围经营那一条,同时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但有一个前提是违法行为需要专项许可,如果不需要专项许可,那就不是超范围经营。
你可以辩解说你是卖指甲油,提供服务是附带的。
最好的办法是你可以问问卫生局什么红头文件,要一份复印件然后拿给工商局管登记的看。
或者向工商局负责登记的领导,例如登记注册的科的科长咨询,实在不行,向工商局的监察部门反映,一定会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