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国家吗 他的政府结构有什么不同 历史是什么样的

如题所述

加拿大是北美的大国,领土面积世界第二。

历史:

要想知道加拿大是怎样的名为Canada的我们必须回溯到16世纪。那时,法国人梦想发现并统治更多的疆域 ,扩展他们的贸易范围,并让世界各国信奉他们的信仰。1535年,当时的法国国王兰西斯一世命令航海家杰克斯·卡蒂埃尔(jacques Cartier)去探寻“新世界”,以求找到一条通往印度的航道。卡蒂埃尔首次探险来到了圣劳伦斯海湾。这时他并不知道会在这里发现什么,但他希望这是大洋的一个分支,并是他通往远东征程的必经之路。于是他沿圣劳伦斯河逆流而上。然而他并没有到达所期盼的亚洲,却来到了魁北克(Quebec),当地的印第安人称它"Stadacona"。正是这时,Canada一词被写进了国家的历史。Canada一词源于印第安语的“Kanada”意为“群落”或“村庄”。卡蒂埃尔在向法王报告时,首次使用了“Canada”,来指他所到达的魁北克。加拿大原为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居住地。16 世纪沦为法、英殖民地,后又被法割让给英国。1867年,英将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省和诺瓦斯科舍省合并为一个联邦,成为英国最早的自治领。此后,其它省也陆续加入联邦。1926年,英国承认加的“平等地位”,加始获外交独立权。1931年,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议会也获得了同英议会平等的立法权,但仍无修宪权。1982年,英国女王签署《加拿大宪法法案》,加议会获得立宪、修宪的全部权力。

政府结构:

宪法
加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宪法,主要由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通过的宪法法案构成,其中包括1867年英国议会通过的《不列颠北美法案》。宪法规定,加实行联邦议会制,尊英王为加国家元首,总督为英女王在加代表,英、法语均为官方语言。宪法宗旨:和平、秩序和良政。

议会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众两院通过的法案由总督签署后成为法律。总督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参议院共105席,名额按各省人口比例和历史惯例分配。参议员由联邦总理提名,总督任命。 1965年 6月2日前任命的为终身制,此后任命的到 75 岁退休。参议长丹尼尔·菲利普·海斯(Daniel Philip Hays),2001年1月就任。众议院共308席,众议员由按各省人口比例划分的联邦选区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不超过5年。众议长为自由党人彼得·米利肯(Peter Milliken)。第39届联邦众议院选举于2006年1月举行,议席占有情况为:保守党124席,自由党108席,魁北克集团51席,新民主党29席,独立人士1席。

政府
内阁制。由众议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其领袖任总理。现内阁由自由党于2004年7月组成,除总理外,共有副总理1名,部长32名,驻参议院领袖一名,驻众议院领袖、副领袖各一名,国务部长8名。主要有:总理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外交部长皮Maxiem Bernier,国防部长皮特-麦凯(Peter MacKay),国际贸易部长大卫-艾默逊(David Emerson)。

司法机构
加拿大设联邦、省和地方(一般指市)三级法院。联邦法院一般受理财政、海事和有关经济方面的案件。最高法院由1名大法官和8名陪审法官组成,主要仲裁联邦和各省上诉的重大政治、法律、有关宪法问题以及重大民事和刑事案件。最高法院的裁决为终审裁决。最高法院的法官均由总理提名,总督任命,75岁退休。首席大法官贝弗利·麦克拉克林女士(Beverley McLachlin)于2000年1月就任。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欧文·考特勒(Irwin Cotler)于2003年12月就任。各省设有省高等法院和省法院,主要审理刑事案件及其它与该省有关的重要案件,但也有一些省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地方法院一般审理民事案件。

政党
(1)自由党(Liberal Party):现执政党。1873 年成立。 代表工业垄断资本集团利益并兼顾中、小企业利益。领袖:保罗·马丁(Paul Martin)。
(2)加拿大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of Canada):议会正式反对党,加右翼政党。由加拿大改良保守联盟党和进步保守党于2003年12月合并而成,代表银行保险业、铁路运输业、能源工业垄断资本和大农场主利益。领袖: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
(3)魁北克集团(Block Quebecois):1990年成立。该集团代表魁北克人的利益,主张魁北克独立。领袖:吉利斯·杜塞普(Gilles Duceppe)。
(4)新民主党(New Democratic Party):1961年由“平民合作联盟”与“加拿大劳工大会”联合而成。该党属于社会民主党性质,代表中下劳动阶层利益,主张企业公营,标榜社会主义。领袖:杰克·莱顿(Jack Layton)。

其他政党还有:社会信用党、加拿大党、绿党和加拿大共产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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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03
第2个回答  2008-07-03
加拿大是与澳大利亚一样是英联邦成员国家。也就是说它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皇,实际的国家领袖是国家总理。
在历史上,英国是个“日不落帝国”,除了本土英伦三岛外,还有很多海外殖民地,这些殖民地都有英国皇帝派遣总督进行管理,象南非、印度、新加坡、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二战后,许多殖民地国家独立。象印度、新加坡,南非等,即使没有独立的,也实行了资本主义式的君主立宪制,即名义上仍尊英国皇帝是国家的象征,但实行资本主义的政府议会选举。
通俗地讲就是:他们的国家元首不是象美国一样由国民选举,而是由英国委派,其他的与美国一样。
当然,这些联邦成员国与英国本土的地位是一样的。即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而不是象我国与朝鲜、越南那样是宗主与附庸的关系——这一点,过去我们为了政治宣传的需要,完全弄反了!
关于他的政府结构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政府、议会、司法三权独立。总理是政府首脑(在英伦三岛,首脑是首相。这没什么不同,只是我们翻译的问题,同样是我们政治宣传的需要,英文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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