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部门受理 举报二房东违法出租房

二房东随意出租房子获取利益,我想举报,有谁知道是哪个部门受理的?

可以去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举报。例如北京市的《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强调,发现承租人违反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5月14日出台的《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让群租房整治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通知》强调,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屋所有人负责,出租人应当确保所出租房屋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监督,房屋承租人对其使用行为负责,未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本市出租住房的,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租住房的居住面积,是指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居住面积以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面积为准;当事人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载明居住面积,或者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居住面积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实际测量有困难的,对于出租成套住房,可以按照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的0.5倍折算居住面积;对于出租非成套住房,可以按照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的0.75倍折算居住面积。

二、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住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载明承租房屋间数、居住面积等情况,并且明确约定居住人数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内容。

六、出租房屋应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租赁当事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配合执法检查。房屋承租人应对其使用行为负责。

出租人应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承租人违反约定的,应及时纠正,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经纪机构违反本规定的,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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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26
可以去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举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1
问题在于涉及什么方面的,如果是提价的话那没有部门管理,如果是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话可以向当地的警察部门反映。
第3个回答  2013-09-11
只要合同没有体现不可以转租,为了减少开支,谁都会出租一部分的。要是从事非法的活动就报警
第4个回答  2018-08-04
国家都不管这种二房的,失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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