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的账务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6


企业所得税法详细规定了三种不征税收入类型: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特定收入。财务人员常常关注如何准确界定这些收入是否属于不征税范畴。


首先,国家投资和专项借款不属于应税收入。财政拨款仅限于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家投资则是增加企业实收资本的直接投资,除非政府借款要求归还本金,否则这部分资金被视为收入。而政府借款与拨款的区别在于归还本金和利息的问题。


其次,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前提是专项资金有明确的专项用途,并得到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这些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总收入中扣除,但支出形成的费用和资产折旧摊销不能扣除,需设立专账进行专款专用。


理解“财政性资金”的内涵至关重要,包括政府补助、补贴、贷款贴息等,但不包括出口退税和未经批准的变相减免税。企业应确保所有此类收入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若符合预算和经费领取关系,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但临时性拨款和不符合审批权限的基金、收费则不能享受此优惠。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是经过国务院或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此外,企业收取的基金、收费必须及时上缴财政,未上缴的部分不能从收入中减除。



扩展资料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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