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人民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不能狭隘的理解成“对知识的财产权”,并非是所有知识都可以有知识产权,例如历史、地理知识,本身不可能成为谁的财产,所以对知识产权一定要有一个清晰地认识。
从权力的内容上看,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与智力活动成果创造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专属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是指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基于这种智力活动成果,享有的获得报酬或其他利益的权利。
从照智力活动成果上来看,知识产权大致可以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中著作权自成一体,专利权和和商标权合称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的特征:
1、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的不同主要在客体,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具有非物质性的作品、发明创造、商誉,而其它权利的客题是物。
2、特定的专有性:
专有性又称排他性,是指非知识产权人允许或法律规定,其他人不能利用,否则就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权力。
3、地域性:
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因为只是产权是法定权利,而各国的知识产权分获得和保护规定不同,所以一国的只是产权在其他国家不能自动被保护。
4、时间性:
多数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的,一旦超过发顶规律的保护期限就不再被保护了。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期限是作者在世和去世的50年内,《专利法》对专利发明的保护期限是20年,20年后就可以随意使用。注册商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续费就可以一直收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