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叫我们人事科写方案怎么写?

是绩效管理方案,请指点。

如何设计绩效管理方案?大有学问。绩效管理难做,不受欢迎,不被认可,这是事实。无疑,这已经成为许多HR经理的一块心病。毕竟,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毕竟,企业对HR经理在绩效管理方面的表现抱有很大期望,希望他们能在这方面有所突破,有一番作为。为挽回这种被动的局面,HR经理要做的就是一条:制定计划并快速行动。汤姆�6�1彼得斯说:制定计划并快速行动是青年人的修养。我想,这也应该是HR经理比较重要的一项修养。下面,就来谈谈HR经理在绩效管理方面是“如何制定计划并快速行动”的。如何设计绩效管理方案?通常,设计一份操作性强的绩效管理方案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全面盘点绩效管理所涉及的要素。
首先,在设计方案之前,HR经理应坐下来,对涉及到绩效管理的诸要素进行全面的盘点,争取把所有的关键要素都考虑到方案当中。
这里,如下要素应作为关键要素进行考虑:一) 人的要素。
人是第一位的,人的要素,就是企业员工在绩效管理的责任分工的问题,这是必须首先搞清楚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在方案里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后续的工作势必会更加困难,很多企业的绩效管理之所以流于形式,导致失败,多半是因为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好。
那么,在绩效管理中,企业员工的责任分工是怎样的呢?通常,一个企业员工有4个层面的分工,他们是:企业老总、HR经理、直线经理、员工。在绩效管理中,他们的责任分工有如下几点:1、企业老总。主要责任是为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支持,推动绩效管理不断得到开展和深入。2、HR经理:主要责任是设计绩效管理建设方案,组织各直线经理有效执行方案,使方案得到落实,作为绩效管理专家,为直线经理提供实施咨询,帮助他们不断得到提高,成为自己主管领域的绩效管理专家。3、直线经理:直线经理应该是企业绩效管理的中间力量,是桥梁,上对企业的战略负责,下对员工的发展负责,其重要性非同一般。4、员工:员工是自己绩效的主人,拥有并产生绩效,他们在直线经理的辅导帮助下不断获得成长和进步。这是绩效管理中人的要素。这里,需要注意的关键点有这么几个:1、如何获得企业老总的认可,这是问题的关键。毕竟,绩效管理企业是整个企业的管理变革,而且不是一般的变革,对有些员工来说,甚至是灾难性的,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一些阻力,遇到一些困难。这时候,仅凭HR经理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就要求企业老总必须站到前面,支持并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惟有获得企业老总的支持,绩效管理方案才可能和直线经理见面,否则,一切都免谈。所以,HR经理必须在如何和企业老总沟通并获得老总的认可方面着实下一番工夫。2、前面讲了,直线经理是绩效管理的中间力量,他们才是你的方案最终的推销对象,获得他们的首肯,是HR经理需要花大量时间做的工作。
企业老总的支持是很重要,但执行要靠这些直线经理,如果他们在执行当中不尽力,不到位,前面的工作也是白做。所以,HR经理还必须认真做好一个行销计划,把绩效管理方案推销给直线经理,让他们买的明白,用的舒心。二)产品要素。实际上,绩效管理方案就是HR经理制造的一个产品,产品的性能是否优秀,是否实用,用的效果是否好,都将成为直线经理接受方案的检验标准。所以,在人的要素解决了之后,HR经理应着手考虑产品要素。产品要素主要解决为什么、是什么、做什么用、怎么用这几个问题。1、为什么?方案要有说服力,HR经理就必须对企业的绩效管理现状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向管理层提供有说服力的报告,指出当前现状的不足,然后才是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2、是什么?毕竟,绩效管理与我们以前所做的绩效考核有很大的不同,无论在理念、方法和工具上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如果HR不能很好地描述清楚绩效管理是什么,那么方案也有可能被拒收,甚至被彻底否定掉。所以,HR经理必须思路清晰地把绩效管理是什么的问题解释给企业老总和直线经理,不但要清晰,而且要简洁,太复杂的东西,恐怕也会被时间借口抹杀掉。3、做什么用?解决绩效管理是什么的问题之后,就要解决绩效管理做什么用的问题。与绩效考核的用途相比,绩效管理的用途更加丰富,更加让人着迷,也正因为如此,绩效更加不被管理层接受,他们认为华而不实,不如绩效考核来得直接来得实在,所以,这也是HR经理必须费一番脑筋考虑的问题。4、怎么用?
怎么用的问题,是流程的问题。对绩效管理来说,流程设计的是否妥当,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它的实施。
通常,一个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有如下五个流程:a、设计关键绩效指标。
指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没有指标就谈不上管理,更无从考核,所以,绩效管理方案必须对关键绩效指标的设计做出说明,引导直线经理走到指标管理的正确轨道上,使他们逐渐抛弃先前的任务管理、惯性管理等不良的管理习惯。b、业绩辅导,建立业绩档案
在关键绩效指标设计完成以后,直线经理应就关键绩效指标的内容,与员工保持适时的沟通,辅导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能力,提升业绩,同时,为使绩效管理更加合理科学,直线经理应为员工建立业绩档案,业绩档案的用处和好处在后来的绩效考核中就可以很真切地感受到。c、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被很多管理者奉为圣经,很多管理者总是在员工表现不佳的时候大谈考核,大有不把你考糊势不罢休的架势。也有很多业界人士认为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实际上,我认为这种提法是不妥的,似乎整个绩效管理都为了考核,实际上并不如此,绩效考核只能是绩效考核的最关键的一环,永远也成不了绩效管理的最关键的一环。HR经理在设计绩效管理方案的时候应该注意这一点。d、绩效反馈绩效反馈面谈是绩效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其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绩效考评的本身。
毕竟,绩效考评的结果是拿来用的,而不是拿来存档的,而没有反馈就根本谈不上使用,没有反馈的绩效考评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没有绩效反馈员工就无法知道自己工作是否得到了经理的认可,就会乱加猜测,影响工作心情;没有绩效反馈,经理也无法知道绩效考评是否真正起到了作用,对继续进行考评没有信心;没有绩效反馈,经理就不能有的放矢地指出员工的不足,更无法给员工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最终将导致员工的进步受到限制,管理水平也将无法得到有效的提高。

这里,我总结了绩效反馈面谈的五步法,绩效反馈五步法第一步:收集面谈资料
面谈资料包括:关键绩效指标管理卡、职位说明书、业绩档案管理卡以及其他的相关资料(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第二步:拟订面谈计划
在进行面谈之前,直线经理应制定面谈计划,对面谈内容、地点、时间和人员都应做出相应的安排,以便于有效地控制面谈过程,使面谈取得成效。第三步:将面谈计划通知相关员工
在面谈计划拟订完毕之后,直线经理应提前通知相关员工,以便于他们能提前做好准备。第四步:实施面谈
面谈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一次约见一个员工,进行面对面沟通,双方对管理部门的业绩表现做综合全面的沟通,表扬正面表现,以扩大其影响,对负面的表现,本着只描述不判断的原则,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以帮助员工在未来的工作做的更好。第五步:形成面谈记录
在面谈结束时,应形成书面的面谈记录,双方签字认可,e、绩效管理体系的诊断和提高没有绝对完美的绩效管理体系,任何的绩效管理体系都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为使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得到改进和提高,我们必须在一个阶段之后对过去一段时间所使用的绩效管理体系进行诊断,使之不断得以完善。
另外,在解决怎么用的这个环节里,还有一个问题也很关键,就是工具的使用。使用什么的工作,HR经理应予以解决,根据绩效管理的流程,设计相应的管理工具,大概有如下四个表:《关键绩效指标管理卡》《业绩档案管理卡》《绩效反馈卡》,《绩效改进卡》,每个企业有每个企业的实际,HR在做这些表格的时候应紧密结合企业的实际,尤其是关键绩效指标管理,不仅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更要结合员工的工作,从网上当下的考核表万万不可直接使用。3结果要素。绩效管理的每一个流程都会产生一些结果,对这些结果怎么使用,方案应给出明确的解释。二)与企业老总保持积极沟通。
HR经理在盘点完这些要素之后,应就每一要素的内容与总经理保持沟通,沟通应分多次进行,而且应在方案成型之前进行,否则等你方案全部出来,总经理一看又是个大部头,恐怕要倒胃口。所以,HR经理不要怕跑断退,不断与总经理沟通细节,逐项达成共识之后,才着手开始写作完整的方案,这样总经理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一些。三)着手写方案在和总经理就细节的问题达成共识,就可以着手写方案了。四)向直线经理推销方案。
在方案定稿以后,HR经理应组织相关的培训研讨,把方案的详细内容逐项讲解给直线经理,把方案“卖”给他们,以获得他们的支持,使方案得以有效的推行。至此,一份优秀的绩效管理方案就可以面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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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1
以下是人事管理制度样例,你参考一下哦,我想一定会对人有帮助的哦!

编 制 __________________

审 核 __________________

批 准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XXXXXXXXXXXX厂(以下简称本厂)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 凡本厂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任 用
第一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 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 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 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 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 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 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 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六) 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 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 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 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
第八条 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九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
(一) 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 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 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十条 本厂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服 务
第一条 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 本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 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厂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
(三)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 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 爱护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 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订。
(九) 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
第四章 待 遇
第一条 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 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
(一) 计时工资。
(二) 计件工资。
第三条 本厂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第四条 工资结算办法
(一) 计时工资结算办法
(二) 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第五条 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职务、工龄津贴无等级之分。
第六条 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 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XX日。
(二) 员工工资每月XX日发放。
第六条 本厂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 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 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 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
第七条 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 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 调迁与差假
第一节 调 迁
第一条 本厂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 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第三条 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 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节 出 差
第一条 本厂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节 给 假
第一条 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 元旦 ;
(二) 春节 ;
(三) 国际劳动节 ;
(四) 国庆节。
第二条 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 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三) 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 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 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六) 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 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四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厂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五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 除事假不发薪水外,其余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发给基本工资的60%。
(二) 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 公伤假工资照发,且其治疗费用凭治疗单据全额报销。
第六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企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七条 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 副总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总经理核准,超过三天层呈董事长核准。
(二) (副)部长、(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董事长核准。
(三) 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部长(主任)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 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一节 考 核
第一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应按《XXXXXXXXXXXX厂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 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条 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经总经理报请董事会核准后发给特别年终奖金(数额由董事会商定,但不应少于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列B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之年终奖金,列C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终奖金、列D等者不发给年终奖金、列E等者予以辞退。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部长(主任)核定。
第二节 奖 惩
第一条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 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 其他有利于本厂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 细心维护工厂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 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 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 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 对工厂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 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著者。
4. 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 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工厂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工厂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 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 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 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工厂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二条 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 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2. 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3. 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4. 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5. 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 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 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
3. 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4. 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5. 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 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 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 在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 向外泄露工厂业务机密者。
3. 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4. 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 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 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 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 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工厂蒙受损失者。
10. 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11. 在工厂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 在工厂内打架斗殴者。
13. 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 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 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 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四条 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五条 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 离 职
第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 有违犯本厂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 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 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 本厂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
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厂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 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 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厂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本厂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 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 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厂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厂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 教育与训练
第一条 本厂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训练。
第二条 有关教育与训练,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 本厂为教育与训练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 本厂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 各种教育与训练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 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呈请董事长核准修订之。
第2个回答  2013-09-21
目的
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政策与程序
1.薪资构成
员工的薪资由月薪工资、季度绩效奖金及年终绩效奖金构成。
月薪工资=基本工资+中餐补贴+保险费用
月薪工资为员工的合同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任职岗位、资历、能力等确定。
基本工资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餐补贴按工作日6元/天 标准发放。休病、事假的,休假期间不享受中餐补贴。
保险费用员工转正后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办理。
2.季度绩效奖金
季度绩效奖金是为体现公司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绩效奖金= 季度实际销售额×3% — 季度差旅费、招待费、回扣费用
3.年终绩效奖金
是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而设立。于每年的春节前根据员工上年度的销售总业绩给与发放的奖金。计算公式如下:
年终绩效奖金=上年度实际销售额总量×1% + 年终全勤奖600元
4.计算办法
基本工资
员工的制度工作日为22天,即每月满计算为22天。不足满勤者以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工资。
每月应发工资=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当月日工资数额
日工资计算
日工资数额=当月基本工资数额÷22
5.发放办法
5.1 月薪工资
月薪工资于每月的10日发放,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5.2 季度绩效奖金
季度绩效奖金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5.3 年终绩效奖金
年终绩效奖金于每年的终了、春节前发放。

6、试用期薪资
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员工只享受基本工资及中餐补贴。试用期满,正式合格的员工,予以发放保险费用,并将试用期期间保险费用一次性补发。
7.假期薪资
病假
员工每年享有十二天有薪病假为全薪病假。超出十二天部分的按事假处理。
事假
事假为无薪假,扣除请假当天的全部工资(按日工资核算)。
当月事假超过三天,将取消年终全勤奖金的发放。
8.附注:
8.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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