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处理中,对于成本的暂估入账,通常在实际成本无法确定但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进行。例如,当月采购的原材料或物资已到但发票未到,这时可以暂估金额计入资产账户,以反映当期的经营活动。下月初,需要以暂估金额的红字冲回原来的分录,待发票实际金额确定后再进行调整。
以11月购进A材料为例,11月13日入库10吨,由于发票未到,账务处理如下:
11月3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17,000元
贷:应付账款 117,000元(暂估金额,基于上月同类材料成本)
12月初,暂估金额需要冲回:
借:原材料——A材料 - ××元
贷:应付账款 - ××元
然后,当12月10日收到发票并支付价款后,根据实际金额调整:
借:原材料——A材料 120,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元
贷:银行存款 140,400元
这样,成本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就完整展示了如何处理这种预期成本的暂估和后续的调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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