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资料有哪些

如题所述

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编制,再交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需要将工程前期资料,工程施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监理资料汇总一并交至地方城建档案馆保存,完整的资料不少于三份。

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城建档案馆留存,一份备用活交由使用者或物业单位留存,竣工资料中的竣工图由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最终情况编制。

扩展资料:

工程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结算方式与编审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2)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d。

(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d;(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d:(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d。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d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d内审查完成。

3)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

4)索赔及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d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5)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事项的处理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d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d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竣工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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