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的荷载标准是如何划分的?

如题所述

城市道路不以重量划分而是以道路宽度划分,载重上以车辆自身载重在不会对道路造成破坏的情况前提下评估出合适重量,标记在汽车两侧。并没有专门的道路荷载标准。

城市道路分为四种: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快速路不小于40米,主干道30—40米,次干道25—40米,支路12—25米。

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对于道路的红线宽度并没有作强制性要求,仅对道路的路幅要求、横断面组成及各功能带最小宽度进行了要求:

1,快速路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         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

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100km/h。

2,主干路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

3,次干路 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          50km/h。

4,支路 次干路与街坊路(小区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20-                  40km/h。


扩展资料:

研究发现,当汽车轴载超过标准载一倍时,行驶公路一次,相当于标准车辆行驶沥青路面256次,行驶水泥混凝土路面65536次,而且核定载重量越大的车辆,超载对公路的破坏越严重,目前我国监测到的车辆最大单后轴载重达24吨。

这种车辆行驶水泥公路一次,相当于标准车辆行驶121万次。据专家介绍,1条设计使用15年的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1倍,其使用年限将缩短90%,即只能使用1年半。

许多投入巨额资金建成的公路,由于超载车辆碾压,路面早早就出现龟裂、坑槽、沉陷、翻浆、车辙、桥梁铺装破碎、板体断裂等病害,每年都要投入巨额资金进行维修。

有关专家计算超载者每获利1000元,国家就相应损失6000元,还不算超载造成国家大量应收税费的流失。

超载还大量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由于超载,车辆控制能力降低,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同时超载对公路造成破坏,使车辆行驶速度受到影响,一些超载车辆常常只能以一二十公里的时速爬行,大大影响了公路运输能力的发挥,降低了车辆运输效率。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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