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余光中是一个毁誉参半的作家?

如题所述

原因:

余光中在台湾文坛上的“恶名”,开始于“唐文标事件”。70年代初,台湾文坛开始对一统台湾文坛的“横的移植”的现代主义诗歌进行批评反省。

其标志是唐文标先生的系列批评文章,他在1972年到1973年间的《中外文学》、《龙族文学评论专号》、《文季》等刊物上先后发表了《先检讨我们自己吧!》、《什么时代什么地方什么人》、《诗的没落》等文章,批评台湾现代诗的“西化”和脱离现实的倾向。

这一系列文章在文坛引起了震动,引发了关于现代诗以及现代主义的大争论。在这场论争中,余光中当时是维护现代诗的代表人物。关于论争的是非本身,这里无需加以评判。

所以,对余光中的一生的盖棺之论,只能是“功过各半、毁誉各半了。”

人物评价

余光中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成就之高,一时无两。 

余光中以诗歌创作为主,复以散文及评论扬名。其诗作多发抒诗人的悲悯情怀,对土地的关爱,对环保的指涉,以及对一切现代人事物的透视解析与捕捉。作者自传统出发走向现代,复又深入传统。 

从诗歌艺术上看,余光中被誉为“艺术上的多妻主义诗人”。他的作品风格极不统一,一般来说,他的诗风是因题材而异的。表达意志和理想的诗,一般都显得壮阔铿锵,而描写乡愁和爱情的作品,一般都显得细腻而柔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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