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遗产我能继承吗?

爷爷和奶奶在我爸爸10岁的时候离婚了,爸爸跟随奶奶。之后爷爷跟奶奶都再婚了,爷爷的第二位妻子在15年前去世了,爷爷随后又娶了第三位妻子(是外地妻子,现在户口已进上海了)。爷爷名下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就爷爷一个人的名字。我爸爸在1年前去世了,请问如果爷爷去世后他的遗产我和我妈妈能代位继承吗?还是都由他的第三任妻子和他妻子的子女继承?爷爷一生就我爸爸一个儿子。

1、首先听你这么说,应该是没有遗嘱了,所以肯定是法定继承,那么你肯定有权代位继承。
2、既然是法定继承,你爷爷的第三任妻子肯定有继承权。
3、其次要看你爷爷第三任妻子的子女是否是和你爷爷共同生活,有扶养关系的,如果有扶养关系,那么也能继承。
4、而你妈妈是没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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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8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父亲继承你爷爷的遗产,你的母亲不可以,即你有权同你爷爷的妻子及有继承权的继子女共同分割你爷爷的房产。追问

那我的份额是多少呢?

追答

你和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是等额的,即如果现在有继承权的人有你爷爷的第三任妻子、一个继子女还有你,那么你的份额就是三分之一。但是你首先要确定你爷爷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因为有遗嘱的话是根据遗嘱来继承的,没有遗嘱的时候才适用法定继承,你才有可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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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9-02
只要你爷爷写份书面遗嘱,把内容写清楚,那就没问题,如果为了更保险可以进行遗嘱公证
第3个回答  20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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