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和奶奶在我爸爸10岁的时候离婚了,爸爸跟随奶奶。之后爷爷跟奶奶都再婚了,爷爷的第二位妻子在15年前去世了,爷爷随后又娶了第三位妻子(是外地妻子,现在户口已进上海了)。爷爷名下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就爷爷一个人的名字。我爸爸在1年前去世了,请问如果爷爷去世后他的遗产我和我妈妈能代位继承吗?还是都由他的第三任妻子和他妻子的子女继承?爷爷一生就我爸爸一个儿子。
那我的份额是多少呢?
追答你和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是等额的,即如果现在有继承权的人有你爷爷的第三任妻子、一个继子女还有你,那么你的份额就是三分之一。但是你首先要确定你爷爷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因为有遗嘱的话是根据遗嘱来继承的,没有遗嘱的时候才适用法定继承,你才有可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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