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刑,刑罚完毕后的生活待遇该怎么处理?

根据人社部发[2010]104号文件《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部分,第六条,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后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请问这个酌情处理是怎么处理?按多少标准执行?请分享某地、某单位具体的处理情况或结果(链接也可)。拒绝接受“单位自行处理”之类的答复,谢谢。

根据人社部发[2010]104号文件《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部分第六条规定: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这里的“酌情处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应该是各省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予以规定

例如,浙江省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有关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了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的待遇问题。

该通知第3条规定:退休人员在职期间或退休后触犯刑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判处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费和其它退休待遇。刑满释放后其基本生活保障可按当地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标准发给。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部分第二条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此外,该通知还规定了“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以及泄密、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但尚不够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根据其所犯错误,比照应受到的行政处分的种类”所应作出的行政处理规定:

1、应当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2、应当给予降级处分的,以退休时的级别为基础,降低一个级别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处分前已经发放的退休金不再退回。

3、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以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为基础,降低一职以上职务,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同时,按照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处分前已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回。

4、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的,一般不再给予开除处分,改为撤职处分。以退休时的职务为基础,降低三职以上职务,其中对于担任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降到办事员职务,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同时,按照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处分前已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回。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也规定了国家公务员退休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退休费待遇处理问题。

该通知第二部分规定:

(一)公务员退休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

(二)公务员退休后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退休费待遇。

(三)公务员退休后被行政拘留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期满后,按2%降低基本退休费。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不受原处罚的影响。

(四)公务员退休后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期满后,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降低后职务层次的标准执行。

(五)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11
根据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缓刑期满后,应重新确定其退休费。

(一)对在职期间违法,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其基本退休费的计发基数按以下办法确定:职务工资(机关工人为岗位工资、事业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下同)以退休时的职务工资为基础,降低3个档次,再降低3职职务(技术等级) 然后就近就低靠到新定的职务工资标准重新确定。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技术等级工资)、职岗津贴、省直规范补贴等按降低后的职务重新确定。对退休时职务不足以降低3职职务的,降至最低职务(技术等级)。

(二)对退休后违法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先按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费,然后再减发其降低后基本退休费的15%,同时降低其3职职务(技术等级)后享受相应的生活待遇。

三、退休人员在职期间或退休后触犯刑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判处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费和其它退休待遇。刑满释放后其基本生活保障可按当地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标准发给。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文件都说是“原单位酌情处理”了,就是你所说的“单位自行处理”,你拒绝这个答复那就真的没有别的答复了。
酌情就是看着办,可管可不管。
这条文直指的就是他原单位的规定,你要找相关规定也要知道原单位到底是哪个单位,然后才能查这个单位有没有相关规定,就有按标准,没有就看面子。
百度知道又不是神,谁知道你是哪个单位。
你一句拒绝接受,看似很拽,其实连个毛都问不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30
一般没人抓着不放的话,人缘好的话是没变化的,你看下最近的“吃空饷”问题就知道了,人家在职判刑的现在不照样开工资吗。
第4个回答  2013-09-30
这就看关系了,没参照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