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承包个人的一个分包工地,木工,跟个人老板签的劳务承包合同。只有甲方是老板名字还有身份证号。

乙方是我们两个名字和身份证号。身份证是对的,签完就打给甲方保证金50万保证金,开工时候还要交50万保证金。因为我朋友跟老板关系很好,我朋友答应我出了事他负责。没有事。所以我也没多过问,但是现在回想下还有点担心。我又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又担心,我该怎么办。

这个属于单项劳务分包~一般来说劳务分包合同甲方都是:XX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乙方都是分包老板的姓名!签完合同就缴纳保证金的,要在合同付款条约中体现这一项!比如一般都是乙方进场后缴纳履约保证金30W元,主体一次性结构完工15日内返还!对于你的这种情况应该改为: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0W元,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缴纳履约保证金50W元,乙方进场后再缴纳50W元,甲方待主体验收合格后(或者支付节点X一层)15日内返还保证金100W元。另外要注明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保证金打到对方公司的账号上不要是个人名义的!另外对方财务应该给你出收款证明盖公司财务章。如果这样还不放心~下次可以跟对方协商,先支付10%的保证金剩余的进场后补齐,再者可以实行双控,让银行做第三方保函形式。本人说的不到的地方,还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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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5
分包工地,个人名义?是转二工头吗?
第2个回答  2013-09-28
你的意思是??
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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