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22
1、西汉时期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无所不包,几乎参与所有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还掌握选用官吏、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执行诛罚、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封驳与谏诤等权,还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军事权。在两汉时期,宰相涉权之广、职权之重,是后代宰相无法比拟的。
2、西汉前期宰相只一人,后期至东汉三公皆为宰相,宰相职权受削弱。
3、曹魏时,凡任录尚书事、尚书令及尚书仆射者,便成为宰相,执掌政柄,但这时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在名义上仍不失为宰相之号。因尚书权重,新设中书省以分尚书之权,是曹魏加强中央集权的新措施。、
4、至两晋时期,中书监、令便取代了宰相的职位。宋齐梁陈并相沿袭。这时所谓宰相,除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及中书监、令外,还有侍中。北魏、北齐时,因魏晋以来的门下省逐渐发展起来,侍中权柄尤重。汉时原属宰相的职权分掌于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因朝代不同而各省权力大小不同。
5、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
6、金朝罢中书、门下两省,实行一省制,以尚书省总揽政务。元朝开始是一省多相制,后改为两省多相制,又以中书省取代尚书省。
简单说:汉初丞相一人掌天下权,汉末三人掌天下权,曹魏时新设中书省分真宰相(尚书令)之权,两晋后三省轮流掌权,唐朝时确立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别掌权、互相牵制,
第2个回答 2013-09-22
①汉武帝重用宠信的近臣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国政,使决策国家政务的实权逐渐由相府向宫廷转移,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②隋唐创立三省六部制,唐时三省长官相互制衡,集体行使相权.这样,就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③北宋增设参知政事(副宰相),枢密使(掌军权),三司使(掌财权)分割宰相(中书门下长官)权力,使皇帝得以总揽大权.
④元朝设中书省总揽政务,其长官中书令实为宰相,例由太子兼任,实际政务委以左右丞相等.但元朝后期相权大增,有时甚至威胁皇权.
综上所述,从汉至元,宰相权利一步步在削弱,从而使得皇权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