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

我爸在贵溪化肥厂上班去年10月在厂里从高处摔落导致脊椎骨断裂…………一直医疗到现在还未康复……现在他厂里居然不肯再付医疗费……我爸去厂里要分解释厂里给出的答复是这不归我们管(说明:我爸在厂里上班三年并未签劳动合同。他厂里去年把工作外包给一个包工头……我爸和包工头也未签合同)并叫我们去找包工头! 之后我们找到包工头他给出的答复是;你去做伤残鉴定之后再说…… 我想问我现在是带我爸去做伤残呢?还是? 还有一个这个工伤真的是包工头负责吗?和厂里没关系吗? 做了伤残是不是医疗费没厂里就不管了?还有我如果要打官司该起诉谁?

建议人去先工伤认定,按规定工佃认定需在一年之内提出,否则过了就麻烦。

如能认定工伤,那么厂里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如不能认定工伤,按你所述应当是你父亲与包工头存在雇佣关系,那么只能向包工头要求赔偿。

但根据人所述厂里所述外包的情况也应当属与厂里存在劳动关系。追问

哎!关系好复杂……我自己都头晕……何况厂里于包工的都你推我我推你的……如果我要起诉!该告谁?

工伤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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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9
什么叫外包?解释一下。
虽然你父亲和工厂没有劳动合同,但也已经形成实际的劳动关系。是可以认定工伤的,至于谁由负责,我觉得应该是工厂。伤残和工伤是二个概念的。我觉得你应该先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确认劳动关系,然后认定工伤吧。而且还在住院是不能作伤残鉴定的,得等出院后,休养期过了才能做的。追问

外包就是他厂里把工作名额和工资都交给一包工的人……

追答

哦,那还是要找工厂。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关于“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的规定,工伤应该由工厂负责,不过你这个官司不好打,先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工伤,最后是赔偿。
注意申请工伤的时间期限是一年,不要超过一年。医院的时候要注意保留收据、住院医历、休养证明、护理证明。还要找一个些单位用工的证明,如工资条等。

追问

关健就是他工厂不承认你于他有劳动关系……再说劳动局也敷衍了事…………愁死了……真想找到工厂领导干一架!…………可怜我一血气方刚的汉子成天看当官的脸色……

追答

正常的情况下你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确认劳关,劳动部门会要求你提供一些证据,不管劳动部门是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存在,都要给你一个书面的回复,如果确认了,你再申请工伤,如果不确认,你拿劳动部门给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确认劳动关系。
对于当地的劳动部门不用给他们好脸,如果不管,你直接找他们领导或者到区信访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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