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通过应聘到一家印刷厂工作,因印刷厂签订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即2998年8月1日到2008年10月31日),2008年10月15日公司向小刘发出了辞退通知,告知由于小刘其试用期工作表现不出色印刷厂决定与其接触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印刷厂将10月份小刘工作半月的工资发给他后,要求他立刻办理交接手续并离开公司。问:依法说明印刷厂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并提出正确的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