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号,我和一个女孩小李合租了一里一外两间房的屋子,她的房间有电视机空调有阳台,租金就比我贵一百,我400,她500,租期两个月,七月一号到期。
到了5月20号,她说她新找了房子,要搬去新地方住,因为天气炎热,她跟我说可以搬到她的房间去住,我就住她的房间了。6月1号,我就把我那间靠外点的房间租给了另一个女孩子小王,租期一个月400元,自己就住着小李的房间。今天房子到期,房东来退押金的时候,小李得知我把自己的房间租给小王后,就要我把住了她40天房间的700块钱给她,或者就把租给小王的400元给她。我一时生气走了,她叫嚣着还要去我工作的地方找我理论。她这有道理吗?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