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劳动合同后没多久,老板给涨了工资,但只是口头上说的,合同没有更改,最近他企图以工作失误为由,打算将工资降回原来的合同工资,
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我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确不打算续签合同,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但如果我将银行卡工资记录打出来,就能要回他扣掉的工资吗?
追答是的。你的银行卡工资纪录是非常有效的证据。你也可和老板沟通时录音,让他承认给你加过薪。不过你看下这么做是否值得,因为需要你投入不少精力
因为公司一直超时加班且不给加班费,认定是自愿加班,平日看在工资尚可份上,就加班了。
那么如果他扣了工资,我就再也不加班,他可否也已这样的理由辞退我?
劳动合同上如果没有服从加班安排的约定?你就有权拒绝加班。他如果以此为由辞退你就是违法,你可以他违反劳动法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还可以得到补偿。
如果有服从加班的约定,加班包括自愿加班都要给加班费,加班费不能跟固定工资混为一谈。不给加班费还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