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同居以经12年,我和别人打官司输了,法院能执行她的财产吗?

如题所述

不能,如果你打官司输了,法院只能执行属于你个人的合法财产。
如果能证明你和别人有共同财产,需要区别对待,对于按份共有,法院只能执行你的份额;对于共同共有,法院可能会执行该财产,但会给共同共有人留下生活必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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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1
有可能。共同生活期间双方获得的财产可认定为共同财产,债务也可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我的印象中,这个文件是没有失效的。
第2个回答  2013-07-01
你们同居按照法律规定你们之间的共同财产按照合伙处理,只能执行你应该有的份额。她自己的财产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但是你们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你的份额是可以执行的。
第3个回答  2013-07-01
不能,你们的关系部受法律保护,他的个人财产是他自己的,那么在你们的共同财产中是可以分割的。
第4个回答  2013-07-01
没有夫妻关系,不能可能执行,除非能够证明是属于你的财产、。
第5个回答  2013-07-01
不能,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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