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分悬赏交通问题,从人行道往公交车站台走的时候被电瓶车给撞了,对方说她没责任,对吗?真实问题急…

晚上下班和朋友一起下班,从人行道走到公交车站台旁边,然后就和朋友分开,我从人行道行走到站台的途中被电瓶车撞了,现在对方一口咬定他没责任,对方说我走的时候没看车,可我看了,而且他也没按喇叭,而且速度很快,现在就是他说他没责任,有知道的最好说详细点,200分全送了

首先,你方从人行道步行至公交站台是否有斑马线人行横道的路口? 是否有交通灯号控制?
一般情况下,电瓶车归属非机动车管理,但是非机动在行经路口地段时必须避让行人,不管你方有没有看车,只要你方步行通过至站台这个过程,没有明显过错,没有违反交通灯号控制,非机动车碰撞了行人的话一般都是非机动车的主要责任或以上。

对方说你没有看车所以他就没责任这个说法没有法律支持,如果你方受伤或者损失程度较大,可以报警处理,作为保护弱势方的原则,一般交警都会认定电瓶车一方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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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9
他可以说你没看车、没走斑马线、速度不快、他没责任等等,那这个事情其实很简单,你和他之间怎么说都是双方协商,你可以现场拨打122找交警现场解决,由警方进行介入,勘验现场。由于你是行人,车让人是道路原则,也就是对方说你没看车等等原因不作为他可以撞你的理由,当然也不能是免责说法。如果没有太大人身伤害,警察现场就可以进行解决。如果有人身伤害,比如你作为路人有伤势,那就是到医院先治疗。随后警方会通知双方到交警队协商解决,警方的民事伤害赔偿调解,适用的是“同情弱者”的原则,也就是车不让人,那车再有道理也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等实际存在的直接费用会由车主按医院票据和其他票据给付。调解不成,警方会让你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的结果实际上和警方调解的结果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具有强制力。

如果现场已经被破坏、或是当时没有报警,现在出现损失争议,按你描述双方根本不可能私了完结。那也只能求助警方介入,这种事情类似民事伤害判定里的“不问事由,只补偿伤害”,没有现场勘验也无法绝对确认谁的责任,但车怎么都是最大责任是肯定的,实际也不必确认,有伤害结果就赔偿这个伤害治疗费用和实际发生的其他直接关系费用,没有伤害结果,那这个事情警方无需判定,只是简单调解完事。
第2个回答  2013-07-29
首先根据我国交通法 不管行人是否有过错 发生意外司机应该负一半的责任 对方是有一定责任的 而大小根据下面判断

第一:该车有没有在登记牌照

第二:如果是在有交通灯的情况下发生, 是谁闯红灯先

第三:依据道路的差异,速度是有差别的 而市内应减速行驶 比如上高速限定在80速以上 在行驶事故责任由交警勘察现场后依据双方违章情况结合事故原因力进行认
第3个回答  2013-07-02
你走在人行道上,确定没有在车行道上的话,那你没有责任的。车走的是车行道,车是不允许在人行道上走的。他起码应该是推行。自行车走斑马线都必须要推行不能骑行,更何况他是在人行道上。这个情况最好就是找交警,(或者跟他说让交警处理这个事情,他如果明事理的话是会要求私了的)。
第4个回答  2013-07-02
首先你当时应该拨打122,因为只要有人员损伤,就必须叫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会问你们是私了还是公了,你们现在现场都已经破坏了很难认定,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关键问题是你还能找到电动车的车主不能,如果找不到了,就只能认倒霉了,找的到的话,就让当时和你一起下班的朋友帮你作证,最好还有其他的人能当目击证人,这样他就算肇事逃逸了~~警察一般都是保护弱势的一方,所以行人和电动车撞了怎么电动车也会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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