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的户口是苏州的,但我们现在长期在另一个城市工作,现办有当地的暂住证,如果已经请苏州当地给我们开好了户籍证明,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在当地办理结婚证吗?
另:如果领取了结婚证,以后小孩子的户口是不是就落在当地了呢?
请求专家的解答!!!!!!吾将不甚感激!!!!!!
不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婚姻登记条例
异地可以办理结婚证吗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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