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厨房排水管反水是谁责任

如题所述

1.这个分情况如果是因为你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有你来承担;如果是属于那种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因为你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当由你、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这里有一个对你有利的条件是,如何证明从你家下水道口溢出的污水是你排入的?如果无法证明,那么你没有责任,一楼可以追究从你开始到楼上所有住户,但是不能单独追究你个人),如果之前物业已经知道管道堵塞情况而没有解决,那么责任由物业承担。
2.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住的是就是二层楼,而且你的下水管道是与一楼单独独立的,那么尽管堵塞不是由于你故意造成的,但是责任仍旧由你承担,无论你是否提前与物业沟通过维修事宜。
总结
1、正常情况下,共用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
2、但如果因个别业主违规使用下水道导致的,由此免除了物业公司的责任,应当由有过错的业主承担疏通维护责任。
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共有设施在业主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而无法查明造成问题的具体责任人时,在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共有设施各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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