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迫签订不平等培训协议,不签被辞退。请问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韩律师,您好!
我们公司实施SAP ERP,要求关键员工签订一份培训协议。协议的条款规定,公司为每个员工支付了18万培训的费用,如果员工提前辞职,则员工需要赔偿公司每月5000元(合同期为3年,由SAP实施完成验收后开始计算。3*12*5000=18万)。我不同意签订如此协议,现公司要辞退。请问,以我种情况,要怎么样维护劳动者权益?

谢谢

1、如果工作性质决定了需要培训,且公司确实为每位员工支付了18万元的培训费,那么,公司约定三年的服务期,并规定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公司关于”的规定,并不不当。

2、你拒绝签订协议,意味着你不服从公司安排,将被视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3、如果公司并没有为你支付18万元的培训费时,则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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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7
如果支付了培训费,则公司要为你提供付费证据,否则不会判决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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