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院后再办医保可以报销吗

如题所述

新生儿出院后再办医保可以报销。
人社局规定,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先治病,后参保的也可进行报销。报销流程:住院时使用新生儿的名字,尽量避免使用“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的名字;告知医生已参加居民医保,尽量使用医保报销目录内药物和治疗方式,少使用自费药品。新生儿参保后,使用医保结算系统较为方便,倘若没有参保,报销程序就相对复杂,因此应尽量避免现金报销,以减轻个人报送材料、占用资金的负担。
确需现金报销的,需将新生儿的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单、住院病历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新生儿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新生儿个人页)复印件交所在区医保办。参保后新生儿需住院的,须在住院时持“住院证”到参保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具无卡证明,并交至医院医保办,住院时凭无卡证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结算时,使用医保结算系统结算,只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城镇户籍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
新生儿如果因为生病而住院,自己还没有上户口也没有买医保,但是如果母亲有办理医疗保险,是可以享受母亲的医保进行报销。新生儿生病住院的费用,可以计入母亲的医疗费用中一起报销的。不过家长们要注意的是,新生儿是不能享受父亲的医保的,而且如果是算入母亲的医保中报销,是需要等待一年时间才能报销成功的。
其次,是新生儿办理了新生儿医保的,家长可以为已经登记和户籍上了户口的新生儿带上新生儿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出生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相关的地方办理医保登记就可以使新生儿生病住院能报销。如果能在新生儿出生以后的60日内办理成功,就不会像以上的报销情况一样需要等待一年才可以报销成功,办理了新生儿的医保以后就可以立即报销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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