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工伤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 工伤待遇 的,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 委,申请劳动仲裁, 立案 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 2份、申请人 身份证 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 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北京 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 开庭审理 ,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劳动局 工伤 赔偿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 伤残 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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