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2月贷款三十万,08年8月到期,09年7月银行起诉贷款人和我。传票没收到!!!法院直接给当成未作答辩!法院宣判如下图:
还有就是担保人保证期为贷款到期后两年以内,现在保证期都过了3年了,银行还能在我银行卡扣钱么?法院的判决算不算是银行是在保证期内要求我偿还贷款?银行是13年6月24在我账户扣的钱。是不是可以当做是银行是在6月24日要求我偿还贷款?直接尼玛给我扣了12万!!我从未收到任何信息,直到6月25我去取钱才知道贷款没还。判决书也是刚拿到!
看问题补充
追答你没有和银行约定保证期间吗?有约定的话就是约定的期间,没约定是6个月,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就是从08年8月起算,约定不明的是2年。传票是通知你开庭,答辩是在你收到银行的起诉状后进行的,两者无关。你没收到起诉状??不能吧。。。。判决第二项连带责任是说你有还第一项确定的全款的责任,但是你换了之后有权向你朋友追偿。你刚拿到判决?那是一审还是二审?一审的话判决没生效不能划你的钱啊,二审的话刚拿到判决书10天履行期还没过啊 都不能划你的钱的。。。你这些也说不清楚,当时没请律师??建议找个律师咨询帮忙吧毕竟钱也不少
追问保证期是两年,传票和诉状啥的都没受到,也不知道有吃官司。判决书是刚拿到,但是判决书是09年十一月三日的。是一审,就只有这一审。肯定没请律师啊,都不知道有这个官司啊!
追答你都不知道有这个官司。。。。那去这个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诉吧,严重的程序违法,有证据证明的话民诉法规定法院会再审的。希望你早日解决!
他银行贷款都还没还完啊,财产都保全了
追答一并诉讼追偿。
银行的钱他都不还,他还能还我???
追答那你想那样 你做担保就得做好这个准备的。不然就只有起诉了。
追问我补充问题了!你再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