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共物品,有哪些基本特征?(简答题)

财政税收的作业

公共物品就是政府投资出来的,公共物品是没有市场性的,也没有竞争性,公共物品最突出的两个特性就是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一、公共物品是“私人物品”的对称。全称公共物品或劳务。不能由私营部门通过市场提供而必须由公共部门以非市场方式提供的物品或劳务。公共物品具有个三方面的特性: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全社会的人可以共同享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企业。2.消费的不排他性。即某个人、家庭或企业对公共物品的享用并不影响、妨碍其他人、家庭或企业同时享用,3.受益的不可阻止性。即在技术上没有办法将拒绝为之付款的个人、家庭或企业排除在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之外。
三、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其对其他人的供应,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四、通常不具备排他性或(和)竞争性,一旦生产出来就不可能把某些人排除在外的商品称为(纯)公共物品。所谓商品的排他性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者购买者可以很容易地把他人排斥在获得该商品带来的利益之外;商品的竞争性是指消费商品的数量与生产这一数量的成本有关。
五、第一类是纯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第二类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较轻易地做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形象地称为俱乐部物品;第三类公共物品与俱乐部物品刚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却无法有效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共同资源或公共池塘资源物品。
六、俱乐部物品和共同资源物品通称为“准公共物品,即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准公共物品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某一个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的情况,而不是像纯公共物品,增加一个人的消费,边际成本为零。准公共物品到达“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人,将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效用。公共物品的分类以及准公共物品“拥挤性”的特点为我们探讨公共服务产品的多重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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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17
公共物品就是政府投资出来的,例如大桥,警署,国防。公共物品是没有市场性的,也没有竞争性,正因为没有了市场的竞争性,所以我们平时看到警察的态度才会这么差。 公共物品最突出的两个特性就是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就是:当我拥有了这个商品别人也可以拥有。非竞争性就是:当我购买了这个商品不会减少别人对同等商品的购买量。 比那些在网上复制来复制去的那帮求分的人发的东西更通俗易懂吧!哈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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