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户口放哪?

我以前是四川户籍,后来由于在重庆买了房,便把户籍迁到重庆了.现在我想卖了重庆的房子,暂时不打算在重庆买房,那房子卖了以后我的户口放在哪?
户口册是户口本吗?我有户口本。如果买家要求我迁出这个地址呢?

唯一的房子卖了户口怎么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0-11

1、迁移到本地直系亲属家。

2、找个朋友或者熟人,去当地区政府办理租房手续,然后户口落在这个朋友或者熟人家。

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个无房证明,然后把户口挂在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和房主商量,晚些时候再迁出,或者干脆把户口放在新买家这里,每年给些酬金。

5、可以找个有集体户口的单位落下。

可以迁走也可以不迁走。如果你仅有这一处住房,房子卖掉后,你和你的家人户口没有别处住房可以落户,就可以不要迁走,户口本不用变更,户籍处所仍然落在此房屋上。

如果要去迁出户口,要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后再迁出,否则迁出后落不了就成黑户了。

扩展资料: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第2个回答  2022-08-27
法律分析:1 、迁到街道办的集体户。2 迁到亲戚户口上。3 如果有单位,可以迁到单位集体户口。4 把户口迁到人才市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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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8-06-06
先问下你有户口册没有
如果有就不用担心,就是你户口册所在地,你不想动,它是不会动的
如果没有,那么就可以先办一个户口册,结果同上
还有一个就是,你不去办理户口册,可以挂在你朋友或亲戚那里,这些手续是很好办理,
不用担心,
去试一下,你就知道怎么办了
第4个回答  2008-06-06
有两种办法
1挂靠在买房人的户口里,
2或挂靠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公共户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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