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条规定,没有为公司造成损失,他这样做是不是应该赔偿我一些经济损失?另外,我现在干了六个月了,当初口头约定说是6个月试用期,在工作三个月左右的时候和我签订的三年的劳动合同。
您好
提供以下意见供您参考:
提前结束试用期是可行的,不存在违法事宜
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现在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半月或者一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上班的时候不足6月就是半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上班时间超过6月则应是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告知,否则应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费用。
现在需要了解的是,用人单位在试用的三个月内是否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则 单位违法,你可以要求其第二,第三月的双倍工资。
你们的劳动合同关系期间是从你进入公司试用那一天起算,到结束用工关系之日起结束
以上意见由四二三公益律师团成员提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满意请采纳,如有不明可追问,也可加入我团答疑群,由群里的律师根据案情来帮您。
谢谢
我上班已经六个多月了,而且他昨天通知我说要我下周一离职,我应该要求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追答补偿金是一个月的工资
试用期期间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可以要求第二第三个月的工资
前七条确实没有,我还在工作期间为公司挽回了损失了,至于最后一点,我和部门主管在工作上可能存在摩擦,所以看不上眼,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合同上说的是3个月的试用期,但是进工厂的时候口头说的是6个月!
追答以合同为准,公司如果主动解除合同,属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追问如果合同上写明的是6个月的试用期,这还算是违法行为吗?可以要求赔偿吗?,谢谢
追答如果合同期限是三年,则6个月试用期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6个月是最长期限。如果公司评定你试用期不能胜任,则要求赔偿很困难,因为是试用期内;如果是试用期满以后,公司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有补偿则不合法,你有权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