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016年75号公文关于取消转正定级的,谁知道具体内容?

如题所述

关于取消转正定级的具体内容,根据人社部2016年75号公文第五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将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这意味着,对于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将不再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聘流动人员时,将依据档案中的劳动合同、录用手续等材料,以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来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管理服务机构需指导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归档相关材料。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和调整相关手续。
转正定级的办理方法如下:
1. 工作满一年后,可前往档案管理部门领取转正定级呈批表。
2. 填写转正定级表正面内容。
3.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转正定级表背面的鉴定并盖章,同时填写当前工资。
4. 将填写完毕的转正定级表提交至人才市场档案处。
5. 若满足人才市场报道一年的条件,工作人员会批准转正定级手续。
6. 缴费并盖章后,将转正定级表归档。
以上流程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旨在简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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