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员。
《管理办法》第四条 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享受相应级别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
工作职责
1、办事员在会长领导下工作;
2、组织落实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组织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负责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4、负责召集和主办会长办公会议;
5、负责收集扶贫对象的资料审核及上报工作。
6、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事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领导职务
办事员。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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