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季度什么时候申报残保金?

如题所述

残保金不是按季度进行申报的,是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相关规定比例的企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扩展资料:

残保金缴纳方式

以北京市2017年残保金征收方式为例:

1、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2、申报缴费期限以及方式: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0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是按年计算,一次性缴纳。部分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按月、季度缴纳或与征缴部门约定缴纳时间。

一般来说即便是按照季度缴纳残保金,企业也应该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全年残保金,然后在通过相关账户完成按季度缴纳,一般缴纳时间是与税务的征期相同。

比如

北京市残保金申缴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不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方式与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其他税费的缴款方式一致。

相关资料:主要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查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7

残保金是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

延展阅读:

残保金即残疾人保障金,是指国家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残保金代征范围和对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4-17
根据国家下发的残保金政策,残保金是按月计算 ,按年征收的,具体申报时间根据地区发布的为准,比如成都市每年的1月-6月底之间开始申报,所以不存在季度申报残保金一说
第4个回答  2020-02-08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