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门诊报销

如题所述

上海医保门诊报销规则如下: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报销上限为300元。
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报销上限为500元。
3、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4、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