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大三学生,已满20岁,无经济来源,向同学借了5000元,无法归还,下列正确的是(  )。

A. 由李某母亲承担
B. 必须由李某承担
C. 由李某父亲承担
D. 由李某与李某父亲共同承担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常识。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李某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向同学借款5000元,应由李某自己承担还款责任。
A、C、D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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