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政策2021

如题所述

1、小规模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
自2021.4.1-2022.12.31,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3%1%,继续执行。
① 除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优惠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② 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1月-3月继续执行免征增值税政策,4月1日-12月31日与其他省份一样,执行3%减按1%优惠政策。
3、4种收入免征增值税,暂执行至2021年3月31日
自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纳税人提供5项收入免征增值税。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生活服务;
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
其中,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4、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留抵退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部门确定。
5、捐赠免征增值税:
优惠时间: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6、电影放映服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
优惠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7、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优惠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8、动漫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优惠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9、涉农贷款有关的增值税优惠: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企业集团内无偿借款免征增值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11、供热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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