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内部设有多个职能科室,这些科室分工明确,为环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以下是各个科室的主要职责: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包括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秘、督办、信息保密等工作。它还参与环保规范文件的制定,审核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并组织行政复议和应诉。此外,办公室还会组织执法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人事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2. 污染防治科:主要负责污染防治政策的拟定和执行,涉及排污申报、许可证管理、污染治理、放射性与辐射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城市环境整治以及环境标准指导等工作。

3. 计划财务科:负责环保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城市环保规划审核,环境统计和信息管理,污染治理投资计划以及财务管理。此外,它还负责国际合作、科技引进和环保产业推动等工作。

4. 环境影响评价科: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规,审批环评文件,指导全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并负责对外联系协调。

5. 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自然保护的规划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恢复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以及乡镇企业环境保护监管。

6. 审批服务科: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办理审批事项,以及环境影响后评价和指导县区环评审批工作。

7.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制定和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进行总量减排考核,并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任务。

这些科室的高效运行,共同确保了马鞍山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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