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工期定额核定主要依据工程类型和结构层次进行计算。以下是基本的工期计算方法:
工期定额选定时,发包方式影响工期规定:整体发包执行单项工程工期,分段发包则采用单位工程工期。例如,单项工程工期从基础开始至达到验收标准的全过程,单位工程分为结构和装修工程,各部分工期有特定内容。
对于临界工期调整,住宅工程定额工期的80%,高层建筑75%,一般框架等为80%。根据[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文],定额工期在特定情况下会有调整,如±0.00以下工程减5%,±0.00以上住宅等部分不调整,宾馆、影剧院等减15%。单位工程的结构部分和装修工程也有相应调整。
当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多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计算采用基数加和系数法:加一个工程乘以0.35,加两个工程乘以0.2,以此类推,超过三个工程不再额外增加工期。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各施工条件,本着平均、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的,工期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计划和考核施工工期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标书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