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是一名好的书记员?

如题所述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根本保证

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其除了应具备一般的社会公德外,还必须具备其自身特点所要求的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这要求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乐于奉献,有甘当配角的意识。随着书记员制度的改革,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某种程序上意味着书记员终身制,成为独立于法官的特殊群体,不再是法官的预备队,而只是始终从事技术工作的专门人员,这就要求书记员珍惜这个岗位。

2、公正廉洁。就是要求书记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求真务实,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自尊自爱。

3、保守机密。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工作的前提。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由于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在参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便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损害法院的形象。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凡事三思而后行;其次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4、谦和自信。书记员在与审判员共同工作的时候,要积极耐心配合;接待当事人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要求当事人,能做解释的尽量解释,平息当事人的情绪。在处理具体工作时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性,注重质量与效率。在待人处事时不卑不亢,坚持自己的原则,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能够灵活应付,泰然处之。

(二)健全的心理素质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条件

根据工作实践,要成为一名出色的书记员必须具备四个意识:即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独立意识。

1、团队意识。世上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书记员工作同样如此,它要求书记员在工作中摒弃自以为是、居功自傲的作风,在工作中讲大局、协作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2、服务意识。书记员工作中最核心的就是有服务意识,做好审判辅助工作。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这就要求书记员眼疾手快,反映敏捷,提高审判效率。

3、责任意识。书记员肩负着做好审判辅助性工作的重任,其工作直接涉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对法院负责,对自己负责。
4、独立意识。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要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但具体工作均是由书记员独立完成的,这个过程中法官只是下达任务,怎样去完成,就是书记员的事了。这就要求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三)娴熟的业务技能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内在要求
随着法院改革的深化,书记员工作更趋专业化、规范化。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需要一个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逐步结合的过程,需要潜心学习审判技能,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1、掌握和熟悉法律是书记员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书记员首先要知法懂法,这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前提保障。其次,法律知识是书记员做好各项记录的后盾。只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记录的快、准、全、细,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案件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例如,在制作合议笔录时,有时合议庭的争论很激烈,经常出现一位法官没有说完被另一法官打断的情形,这时即使忠于原话也无法反映法官的真实意思。只有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理解法官的本意,正确做好记录。
2、努力提高文化修养,加强思想政治的学习。作为一名书记员,应当从小事开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不断汲取新的知识,学习先进和法官的典型事迹,不断提高自己的内在素质,做一个真正的法律工作人员,在庭审中始终保持中立态度,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而不能掺杂个人感情色彩。
3、要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庭审记录是书记员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书记员在记录、制作和校对法律文书等方面都涉及到语言文字的应用。只有掌握记录技巧,才做到详略得当。比如以前总结的舍问取答法、闲时补记法、归纳整理法等。校对法律文书时则要求书记员具有较全面的语法知识。法律文书是法院对外的窗口,如果校对出现了错漏,将影响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并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形象。这要求书记员在校对时除认真细心外,还要有较好的语法知识。这样,才能准确地发现裁判文书的错漏之处,裁判文书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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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31
第一,书记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要求书记员必须做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书记员应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书记员在工作生活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考验,怎样面对压力和挑战,需要书记员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素质,这样才能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
第三、书记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学素养,书记员虽然不直接办理,但是参与庭审记录、卷宗整理等工作,这些都需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作为基础。
第四,书记员应当具备过硬的记录技能;要有较深的文字归纳总结的能力,准确无误的记录庭审实况,确保诉讼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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