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从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参加的医保、社保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后来没有在继续做,等于失业了,也没有继续缴纳保险金。现在在一家企业工作,并想参保,到县医保中心,他们说必须把2009.1-2012.12这期间的医保补上。按现在的基数计算一年要缴纳近1900元,4年下来要近8000元,然后返回到个人医保卡的金额只有2000多元。本来想不缴,到社区参保,每年只要50元。但没有缴纳医保,社保又不让办理。请问各位专家要如何处理好?或者是向哪个部门反应好?谢谢!!
那4.5说是投什么重大疾病的保险。
追答你先说明一下你问哪里的情况,我帮你查一下相关文件。重大疾病险,那应该不是基本医疗保险,不过4.5%的基数,缴费标准这么高?
追问福建漳州
追答我在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站查到的文件如下,没有4.5%的基数这样的规定。《关于201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基数的通知》
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参保人员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标准为5.64元/月,由医保中心从个人账户中直接代扣代缴。
以上通知精神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网站首页——办事指南——补充医疗保险:
(一)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以市医保中心作为投保人,为参加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集体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以参保职工作为被保险人,其发生的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的医疗费用。
补充医疗保险每人年保费50%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50%由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市医保中心每月从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提取。
(二)补充医疗保险如何理赔
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一致,参保职工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四倍),符合规定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90%,参保职工自付10%;商业保险公司对手续齐全的理赔申请应在10天内赔付。
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年度一致。在年度内,参保职工个人垫付的补充医疗保险数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可向商业保险公司申请预结。
上面还有《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你可以去看看。
医保确实是要补缴09-12年度的,不能断,正如一楼所说的。社保反而不用补,04-08年缴好,09-12年的不用补缴,不缺钱要补缴也可以。
追答请问你朋友是哪个城市的啊?
他现在也没退休,医保怎么会补呢。
还有社保不补的话,他现在的单位能给他交吗?
福建漳州的。
问题在于,他之前的四年医保没有补缴,社保也不让办理,新单位也接收不了呀!
你朋友多大岁数啊?
追问今年38周岁
没有,当时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办理。
追答现在要主张有点晚了,真要的话要通过仲裁才能办了
追问如果能省下那几千元,也无所谓什么啦。
追答补偿金加失业金不止几千元,为主是他的失业手续是他重新就业的基础,若是办理了失业就不存在现在的补缴社保金一说了,没办理失业手续,没停保,才在社保机构那边形成现在的局面!
追问我朋友好像是什么违规然后被单位开除的。
追答就是开除,别的钱可以不给,停保手续是要给办的必须办!
追问那具体是在原单位办理,还是在社保那办理?如果做这些事,能和处理好现在的医保和社保问题吗?
追答应该督促原来单位去办理,只要停了保险,别的什么钱都不给,起码现在的新单位直接去续保就可以了,不至于让补交前边那几年的费用了。
这位朋友:按我国社保养老制度规定,养老保险必需累计缴纳满15年,医疗保险男性必需缴纳满25年,女性20年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养老金和享受终生医保待遇!
县医保中心的处理意见是对的,就算你现在不缴,在你退休时还是要缴,而且是按那个时候的社保缴纳基数,所以现在补齐最好。
你到社区参加的医保与这个医疗保险不是一个性质,对你今后的养老和医保没有作用。
我是想知道,医保中心每年都要每个人的拿4.5%的基数向商业医保保险投保,既然我朋友已经过了那四年的保险,就等于说那四年的商业医疗保险的钱不就是被医保中心吃了吗?时间过了那四年医保中心又不可能向商业去补保那过去的四年。
追答社保与商业保险是两码事,医保中心不可能拿4.5%去投什么商业保险,你肯定是搞错了,在可能是医保中心每月的要征收一个大额医疗补充险7-10元。但不管怎么说你的医疗保险必需要按国家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