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新风小区在哪作核酸检测?

如题所述

据央视新闻,2月19日,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在对重点人群排查中,发现3例初筛阳性感染者,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阳性。2月20日凌晨,经市专家组会诊,1人诊断为确诊病例、2人为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和隔离医学观察。
图片来源:摄图网-401695570
2月6日-19日涉及的重点区域和活动场所如下:
鸡东县:火车站站前和平宾馆、乾鸿家园、1线公交车、塑料门窗厂、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附近红川商店、县交通大厦附近灵峰大药房、县人民医院斜对面佳康济生堂药店、县人民医院对面世纪辰孚大药房、大华鞋城市场道口附近任忠宝麻辣烫、晓霞饺子馆、二丫小吃、名洋发艺、张大叔火锅店、可心小吃店、佳丽水果店。
鸡冠区:粮食局公交站点。
目前,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被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和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正在紧急排查、采样、检测,对其接触的外环境进行消杀,对相应区域实施管控等措施。进一步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流调中发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已按照相关规定闭环管控。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朋友们身体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与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相同轨迹或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单位报备,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
提醒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关注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的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可疑症状时,避免接触他人,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后,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救护车免费送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的活动轨迹及近期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黑龙江鸡西:启动全市区域核酸检测,非必要不离鸡西
2月20日,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输出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时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开鸡西,确需离开鸡西的须持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具的出城证明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2月20日起,启动全市区域核酸检测(具体轮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社区(村屯)通知的时间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时,请主动出示“龙江健康码”等信息,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工作流程。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三、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兴凯湖机场、鸡西火车站、鸡西西站暂停外出服务,长途客运车辆、域内所有公交车暂停营运,高速公路实行交通管控。区域核酸检测结束后,根据检测结果调整管控政策。
四、全市棋牌室(麻将馆)、剧院、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密室逃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景区景点暂停开放。
五、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六、洗浴、影院、餐饮服务单位、宾馆、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实行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七、二级及以下民营医院对现有住院患者封闭管理,停止接诊;所有个体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室)暂停营业。禁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上门静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各类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等药品,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对该报告不报告的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十、全市各类幼儿园暂停幼儿入园,各级各类各学校、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对象的各类托管服务机构暂停经营。
十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须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十二、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鸡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鸡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号)
据微信公众号“黑龙江发布”消息,鸡东县发布第5号通告。
全文如下: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全力做好应对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管控
1.从2月20日0时起,对出入鸡东县域的所有公路路口实行交通管制并设卡24小时监管,县内所有客运车辆、出租车一律停止运营。运送病患车辆凭患者诊断书或村屯(社区)证明,应急车辆、生产生活物资供应运输车辆、允许生产企业车辆凭通行证出入,其他车辆全部禁止出入县域。同时,城镇内所有私家车辆无特殊情况的不允许上路。
2.全县各乡镇村屯(包括镇直小区),农场场部、管理区、作业站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保留必要的1处出行通道外,其他道路全部封闭,并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疫情期间非本村(农场)人员不得进入,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要进行测温、扫“双码”,并做好登记。
3.镇内所有楼群、小区全部实施封闭管理,一切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车辆严禁出入,楼群和小区居民每户每3天可允许1人次出入购买生活及医疗用品,外出人员由小区卡点执勤人员登记并监督本人返回,要全程戴口罩、测温、扫“双码”。社区和物业公司要按照要求,做好对电梯轿厢、垃圾桶、小区出入口、楼门厅等小区公共区域的预防性消杀,工作人员要全程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扫码、验码、测温后上岗。
二、严管经营场所
1.即日起,在鸡东县域内除药店和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大中型超市以外的所有营业场所一律停止经营活动。快递等特殊行业需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营业。
2.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商品自主定价权,严禁哄抬商品市场价格,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3.允许营业场所的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不准接待未佩戴口罩、不扫码验码的顾客;居民购物必须戴口罩、扫“双码”、接受验码和测温。允许营业的场所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有关要求,严格做好消杀、通风、“一米线”等工作。
三、严守重点场所
1.监所、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有关规定,做好日常消杀、通风,其中,养老机构、精神病院不再接收新入院人员。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各类培训机构全部取消线下教学、培训,实行网上授课。
2.即日起,除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各专班成员单位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外,全县党政机关实行网上办公,工作人员自觉、随时接受防疫工作调配。
3.水电热、生产生活物资等保供企业以及无法停产的工业企业,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其他企业暂时关停。
4.各村卫生室(所)和个体诊所一律关停,住院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陪护。居民有发热、腹泻、呕吐、咳嗽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20,做好个人防护,经转运至市级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个人近14天行程信息。
四、严控聚集活动
1.广大居民无特殊情况,请居家暂停流动,不得走亲访友、串门聊天,严禁聚餐聚集,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防疫规定参与聚餐、赌博等行为的,广大居民要积极举报,一经核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人民币。受理举报电话:5560892。
2.“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全县各类大型活动和会议一律取消,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官方媒体,掌握有关疫情的最新消息,切实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各类场所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告,请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告。
鸡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黑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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