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是一种常用的
修辞手法,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点的乙事物来描写或说明甲事物,是修辞学的
辞格之一。也叫“譬喻”、“打比方”,中国古代称为“比”、或者“譬(辟)。著名文学理论家乔纳森·卡勒为比喻下的定义:比喻是认知的一种基本方式,通过把一种事物看成另一种事物而认识了它。也就是说找到甲事物和乙事物的共同点,发现甲事物暗含在乙事物身上不为人所熟知的特征,而对甲事物有一个不同于往常的重新的认识。依据描写或说明的方式比喻可分为明喻、暗喻、借喻、博喻、倒喻、反喻、缩喻、扩喻、较喻、回喻、互喻、曲喻十二种。
中文名
比喻
外文名
metaphor or simile;analogy;figure of spee...
注音
bǐ yù
释义
一种修辞方式。
基本类型
明喻 暗喻 借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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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含义
词语概念
基本信息
词目:比喻
拼音:bǐ yù
五笔:ㄅㄧˇㄩˋ
基本解释:
[allegory; comparison; metaphor; figure of speech] 一种修辞方式,即打比方,用某些有类似特点的事物来比拟想要说的某一事物。[1]
是用本质不同而又有相似点的事物描绘事物或说明道理的辞格,也叫“譬喻”。
通俗的说,
比喻句就是打比方,就是根据联想,抓住不同事物的相似之处,用浅显、具体、生动的事物来代替抽象、难理解的事物。即所谓“举也(他)物而以明之也”。
引证解释
修辞学上的辞格之一。即以甲事物来比拟乙事物。它在形式上,具有本体、喻体和比喻词三个成分。因这三个成分的异同和隐现,比喻可分为明喻、隐喻(暗喻)和借喻三类。[1]
比喻是根据事物之间的相似点(思想的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类似点),把某一事物比作另一事物(用另外的事物来比拟这思想的对象,即用某一个事物或情境来比另一个事物或情境),把抽象的事物变得具体,把深奥的道理变得浅显。
出处
比喻的名称最早见于《诗经.大雅.抑》[2] 其中有“取譬不远,昊天不忒”的诗句。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开始对比喻进行研究。到梁代,刘勰的
《文心雕龙》有专篇对比喻进行全面、精辟的论述。到了明、清,出现了明代徐元太的《喻林》、清代吕佩芬的《经言明喻编》等编汇比喻现象的专书,使比喻的研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基本含义
结构
构成比喻内容上有三个要素:一是思想的对象,即本意;二是另外的事物,喻意;三是两事物的类似点,(共同处和相似处)。文辞上分为三个成份,即:本体 (被比喻的事物或情境)、喻词 (表示比喻关系的词语)、喻体 (打比方的事物或情境)。有的辞书又将其构成增释到四个成份,即:本体、喻体、喻词和喻解。基本以3部分为主。
作用
1、用比喻来对某某事物的特征进行描绘和渲染。可使事物生动形象具体可感,以此引发读者联想和想象,给人以鲜明深刻的印象,并使语言文采斐然,富有很强的感染力。使语言生动形象,还可以使深刻的、抽象的道理浅显、具体地表达出来。
2、进行说明或讲道理时,不叫“比喻”,而叫“打比方”。用浅显易见的事物对深奥 的道理加以描述,化抽象为具体,化繁为简,帮助人们深入的理解。并使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文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