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去辖区工商所核准名称(本人拿上身份证+暂住证+拟用的名称3-5个)。
2、准备工商设立材料(地址证明、照片1寸1张)。
3、执照出来后,到辖区行政服务大厅刻制全套印章。
4、办理组织结构代码证(执照和身份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执照、地址证明、租赁合同、租房发票、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